从二手房合同视角点评比较高院审理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_百度...
〖壹〗、点评:该意见明确了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均构成不可抗力,这一规定对于二手房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意义。在疫情初期,法律界对于疫情本身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存在争议。现在 ,比较高法院的这一规定为受疫情影响无法履行二手房合同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减轻其法律责任 。

〖贰〗、疫情导致交房或付款延迟的,不支持解除合同或违约责任请求 ,但可变更履行期限。房屋租赁:经营性承租人因疫情资金困难或营收减少的,不支持出租人解除合同或违约责任主张;临时场地因活动取消的,支持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
〖叁〗 、司法服务与合同纠纷处理规则 司法服务保障作用要求各级法院立足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大局 ,通过调解优先、协商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 。例如,在合同纠纷中 ,法院优先推动双方协商变更履行期限或费用分担,减少诉讼对抗。
疫情当下,工程项目面临的问题,有哪些解决政策?
疫情当下工程项目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工期延误、成本增加 、采购融资建设运营受阻等,解决政策主要依据比较高院、住建部及财政部相关规定 ,涵盖工期顺延、费用分担 、成本处理等方面。具体如下:工程项目面临的问题工期延误:工程行业对人流、物流依赖程度强,时效性要求高 。
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计取范围与标准;人工材料费用波动的风险分担机制;不可抗力原则下工期与损失的合理顺延。建议从业者持续关注政策动态,结合项目实际灵活应用,并通过协商谈判化解争议。
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补贴 对于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 ,如建设方舱医院、隔离点等项目的施工人员,根据接触病例的情况,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直接接触病例的防控人员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300元。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建筑工程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补贴的发放依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
比较高院对三年疫情的定义
比较高院对三年疫情的定义为不可抗力因素。法律依据:比较高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和第五百九十条的规定 ,疫情被明确认定为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正符合这一法律定义。
公平原则的贯穿适用无论比较高院还是地方高院,均强调以公平原则调整合同关系 。若继续履行对一方显失公平(如承租人因疫情长期无法使用房屋) ,可协商变更合同;若变更后仍无法平衡利益,再考虑解除合同。
《比较高院涉疫情民事案件指导意见》通俗归纳 2020年4月16日,比较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前比较高院法官维权成功:家被安装门磁,看他怎与疫情防控人员对话?_百度...
〖壹〗、黄先生通过理性沟通与法律知识运用 ,成功维权,解除居家隔离并取走门磁 。事件背景:黄先生曾是比较高人民法院工作20年的法官,后创建法务调解公司。他从外地来京,来自低风险地区 ,原应执行居家健康监测3天,却被加码为7天居家隔离,且门上被要求安装门磁锁。

以案说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必然导致合同解除?(结合比较高院指导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解除 ,需结合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实际影响程度综合判断 。具体分析如下:不可抗力与合同解除的逻辑关系新冠肺炎疫情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可抗力本身不直接等同于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然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但也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除非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后合同目不能实现,否则合同可继续履行的,一般应继续履行 。
综合判断: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虽属于不可抗力 ,但并非必然导致合同免责解除。是否构成合同解除免责事由,与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内容、疫情影响程度及因果关系等相关。
疫情或防控措施导致不能按约定期限履行或成本增加,继续履行不影响合同目的 ,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若导致出卖人不能完成订单或交货,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或定金的,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的 ,法院不予支持。
一方以履行合同困难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确实能够证明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这实际上是情势变更在处理疫情引发案件中的具体体现 。在二手房合同中 ,如果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显失公平,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延长履行期限、调整价款等。
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变更合同后当事人仍主张免责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支持解除合同 。政府部门补贴、税费减免等情形,可作为认定合同能否继续履行的借鉴。
比较高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疫情纠纷,精准服务“六稳”“六保”
比较高检出台的11条意见围绕服务保障“六稳 ”“六保”,涵盖惩治犯罪 、保护企业、金融秩序维护、脱贫攻坚 、司法理念落实及法律监督六大方面 ,具体内容如下:惩治犯罪,营造稳定社会环境重点打击妨害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网络犯罪 、非法放贷及“套路贷”等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
“六稳 ”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 、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指保居民就业 、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
抓住关键着力点:在外部疫情冲击下,今年要明确工作预期目标,抓住牛鼻子 ,以“六保”作为实施“六稳 ”的着力点,突出重点和优先领域。确保全年目标实现:只有实现“六保”才能实现好“六稳”,使经济稳健向前发展。
金融服务“六稳 ”“六保”的核心举措强化实体经济资金支持 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09万亿元 ,同比多增42万亿元,保险赔付支出超5200亿元,为实体经济提供充足流动性 。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83万亿元 ,同比多增22万亿元,显示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供给力度显著加大。
精准服务“六稳” 、“六保”:妥善处理涉疫纠纷:针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司法机关应快速响应 ,妥善处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政策实施中,二者形成闭环:通过“六稳 ”优化经济环境 ,为“六保”创造条件;通过“六保”夯实发展基础,为“六稳 ”提供动力 。这一框架在2020年疫情冲击下尤为重要,国家通过政策组合拳支持中小企业 、稳定就业市场,有效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 ,为国民经济高质量转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关键保障。









